一、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
1.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分专业笔试,考查科目为:四大化学综合、高分子综合、化学生物学综合、化工综合(分为电化学综合和化工综合两张试卷),考生根据所报考的专业方向选择其一参加考试;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和学术潜力,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考生准备5~8分钟PPT,介绍硕士期间科研工作及今后科研工作设想。
3.导师评价:导师对报考学生进行导师考核,考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
4. 综合考核总成绩(总分200分)=专业测试+综合面试,
(注:导师评价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同笔试科目原始成绩将进行标准化处理后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
(一)笔试安排
2026年6月11日 上午9:00-11:00
(二)综合素质测试安排
2026年6月11日 上午11:00-11:30
(三)面试安排
2026年6月11日、6月12日
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考生。
(四)综合考核地点
上海交通大学吕志和科学园(浦东新区张衡路429号)
三、录取原则
1. 我校博士生招生遵循“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根据报考专业方向,按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如总成绩同分,则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如综合面试成绩也同分,则按英语水平成绩排序),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终审。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数、综合考核成绩排序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高校计划、部省合建高校计划、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专项内按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3. 综合考核总成绩在120分以下(不包括120分)或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不包含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导师评价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4. 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通知,拟录取名单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示。
5. 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根据符合录取原则的考生进行师生互选,根据互选结果补录。
6. 政审、体检不通过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7. 递交虚假材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咨询联系方式
变革性分子前沿科学中心
邮箱:xiaozhentian2019@sjtu.edu.cn
电话:021-68696038 田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