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一、详细流程:
1、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原单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本人登录党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系统,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与党组织关系转入信息→ 领取党员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 支部录入智慧党建系统→党委审核→介绍信回执反馈给原单位党组织
转入申请链接:https://wj.sjtu.edu.cn/q/xQBmEwyN
2、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将党费交纳至当前月→党员本人登录党组织关系转入申请系统,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与党组织关系转出信息→支部录入智慧党建系统→党委审核并在上海市系统发起转出→党员将介绍信交给拟转入单位党支部→《介绍信》回执拍照发送至eloise_jiang@sjtu.edu.cn
转出申请链接:https://wj.sjtu.edu.cn/q/xQBmEwyN
二、注意事项
1. “接收党组织抬头”:即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务必准确填写(需提前向接收单位党组织部门确认清楚)。介绍信抬头需要填写具有全国范围内直接相互转接组织关系权限的基层党委,并确保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对应单位报道。“具体转往何处”,一般为要转入的党支部。“抬头”与“具体转往何处”是党组织的名称,不等同就业单位名称。
2. 教职工党员入职后应尽快完成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开具介绍信的抬头信息如下: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张江高等研究院委员会。转入的支部为变革性分子党支部。
3. 党员离职后,应尽快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若离职后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应转入经常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4. 党员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在有效期内(市内30天,外省市90天)及时接转,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规定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姜老师
联系方式:021- 68696083
联系邮箱:eloise_jiang@sjtu.edu.cn
联系地址:上海交通大学张江校区变革性分子前沿科学中心6号楼601